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按照《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和《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经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中国船级社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并经网上公示和审核等程序,现将撤销船舶规范企业资格名单、10家船舶规范企业变更公告信息、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5月12日
← 上一篇
关于信贷支持湖北地区民营企业的通知
下一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