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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落实“简政放权”和“放管服”要求,加强和规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我们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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