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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制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5-0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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