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制定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2019年9月25日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10-01-05

养老护理员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 就颁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回答记者提问.do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颁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doc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