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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布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厅(局、委),粮食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共同制定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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