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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名单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23号)和《第二批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6〕36号),经评审和公示,中国证监会决定命名长江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等16家基地为第二批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投教基地),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按拼音首字母为序),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教基地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持续规范运行,立足公益性、专业性、特色性等原则,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优质教育服务。

二、鼓励广大投资者积极使用投教基地,通过投教基地集中系统、持续便利地获取投资者教育服务,参与投教基地建设。

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投教基地建设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其持续符合建设标准。

中国证监会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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