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 退库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各市、自治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自治州财政局,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财政局:
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出台后,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制定了《关于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黔财税〔2019〕4号),部分缴款人需通过退库方式享受优惠,涉及户数多、金额小、流程长,及时办理退库存在一定困难。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进一步提高退库效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的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对税务机关办理的此类退库工作流程予以简化,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工作流程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退库采取逐户核实、登记造册、集中填报、批量处理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严格核对应退信息
税务机关根据政策规定,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提取应退款项信息,通过主动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缴款人逐户、逐笔核对原缴款(入库)信息、税款所属期、应享受政策、应退金额、退款账户等情况,对核实情况登记造册。
(二)统一制作退库清单
对确应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需办理退库的,税务机关逐一开具收入退还书,以县级税务机关为单位统一填制退库申请书、制作退库清单(填列项目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缴款人名称、原缴款金额、款项所属期、申报缴款期、应退金额、退款账户、享受政策名称等)作为佐证材料,一并直接送交人民银行国库(含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库,以下简称“国库”)办理退库手续。
(三)及时办理收入退库
国库收到收入退还书及相关资料后,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退库、电子更正、电子免抵调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7〕294号)等文件的规定,及时审核办理退库。
二、办理范围
本通知规定的退库流程适用于财税〔2019〕13号文件和黔财税〔2019〕4号文件,以后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有类似情况的参照适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方案。各单位要从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退库效率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提升退库工作便捷性。
(二)紧密协作,统筹协调。各级税务机关、人民银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合作,共同做好资料传递、信息沟通等工作,保障退库工作顺利开展。
(三)优化服务,跟踪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优化服务举措,保证退库信息核对准确,跟踪款项退付进展,确保应退款项及时安全退付给缴款人。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贵州省财政厅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