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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升级统筹部分分配方案

为做好2018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工作,确保资金分配公开合理,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8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8]169号)、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和国务院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畜牧业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测算,对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做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号),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已纳入国家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原则上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622万元,较2017年599万元的增幅为3.84%,按要求继续向我省8个国定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倾斜,在2017年360万元的基础上每县再增加2万元,共计376万元,增幅4.45%。

二、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生猪(牛羊)调出大(主要)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吉财粮[2017]1038号)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畜牧业管理局根据《吉林省统计年鉴》数据,对全省各县(市)过去三年年均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进行了测算,除国家已安排的11个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外,再接续排出扶余市、伊通县、磐石市三个生猪调出主要县作为奖励对象,具体资金分配方案见附表。

附件: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表



2018年5月9日

附件: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 金 额

合 计 622

扶余市 96

伊通县 88

磐石市 62

大安市 52

镇赉县 52

通榆县 52

靖宇县 52

和龙市 42

龙井市 42

安图县 42

汪清县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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