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