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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