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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围绕《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我部决定2016年继续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现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联系电话:010-6820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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