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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1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1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5批)予以公告。

附件: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1批)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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