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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五批)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审查,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符合继续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条件,予以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详见附件)。

现予公布。

附件:2016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五批)

附件:

2016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五批)

1. ECP34011116020 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5日

2. ECP44030516032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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