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吉林省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租汽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姜有为 副省长
副组长:高志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
常晓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 员:董维仁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敏 省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崔 萍 省互联网信息办主任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 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邱 鹏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孟庆宇 省商务厅副厅长
于宏伟 省地税局副局长
刘顺昌 省工商局副局长
金窗爱 省质监局副局长
梁 宏 省物价局副局长
纪有权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裴绍军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副行长
吉林省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常晓春兼任。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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