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税总发〔2016〕1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税收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宣传的重点,按照《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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