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吉林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建立吉林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 集 人:于 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曹宇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吕洪民 省法院副院长
盛美军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万春江 省信访局副局长
陈 瑞 省编办纪检组组长
吴宏韬 省总工会副主席
田富英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禹治洪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志林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王同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范 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孟 昕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孙永堂 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绍坤 省国资委副主任
于宏伟 省地税局副局长
刘顺昌 省工商局副局长
薛昭胜 省金融办副主任
纪有权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裴绍军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副行长
吉林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王同海兼任。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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