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啤酒花生产工等9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制定了啤酒花生产工等9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此次颁布的家畜繁殖员、海水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淡水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系重新修订,原国家职业标准相应废止。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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