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一批农药企业原址更名备案的函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批复的农药企业原址更名名单,现予以备案。
特此函复。
附件:2014年农药企业原址更名备案名单(第一批)1.xls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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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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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批复的农药企业原址更名名单,现予以备案。
特此函复。
附件:2014年农药企业原址更名备案名单(第一批)1.xls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