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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应用网上办税服务厅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落实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省局“九项便民服务举措”,省局决定,自2014年12月18日起,在全省地税系统全面推广应用“网上办税服务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原则和目标

推广应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遵循安全高效、方便快捷、稳妥推进的原则。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以互联网为依托,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与实体办税服务厅同质同效的网上办税服务体验,实现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事项的需求。其功能包括网上申报、税费缴纳、报表报送、涉税申请和查询等。

二、推广范围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管辖范围内所有固定纳税户,含单位纳税人、个体纳税人、省内独立办理税务登记的分支企业纳税人;应办理而未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咨询和学习地税业务的浏览用户。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推广应用“网上办税服务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龙晓清任组长,纳税服务处、信息中心、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办公室、财务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纳税服务处。各地要相应成立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注重协调配合,全面落实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职责

为确保“网上办税服务厅”顺利上线推广,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各级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业务需求及推广方案制定,培训宣传资料印发,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沟通引导,组织系统内人员培训,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对疑难问题的咨询回复,做好应急处理和故障排查,查询统计分析,与外部门进行业务沟通。

2.各级信息中心负责软件管理,环境搭建,系统运维,开展技术人员培训,协助做好操作培训,做好应急预案和故障排除,提供相应技术支持,确保网络畅通,系统正常运行,并与外部门进行技术沟通。

3.各级征管(包括综合、税源、税政)部门负责组织大集中系统数据清理,重点包括大集中系统中分户应报送资料的审定、税费种登记的审定、迁移纳税户的归位管理等,提供相应业务支持和业务维护,协助做好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和沟通引导。

4.各级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各界宣传网厅上线工作,广泛运用网站、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介。

5.各级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费用预算安排、审核及支付管理。

(三)工作步骤

1.方案制定。11月21日前,完成“网上办税服务厅”上线方案制定,明确上线时间,细化工作安排。

2.相关准备。11月25日前,搭建“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环境,全省征管工作现场会演示,确定业务咨询电话、QQ在线号码及专门答疑人员。

3.人员培训。11月28日前,省局完成对市州局业务和技术人员师资培训;12月5日前,市州局完成对县(市、区)局业务和技术人员师资培训;12月17日前,县(市、区)局完成对全员和辖区内纳税人的培训;12月17日前,省局完成操作培训手册印制和下发。

4.系统交割。12月18日零点,省局关闭原来“网上申报系统”,正式启用“网上办税服务厅”,同时完成对全省地税系统网站群“网上办税”模块进行自动链接修改。

5.数据清理。12月18日零点开始,“网上办税服务厅”全面接受纳税人对本户信息的自我查询,各县(市、区)局开始实施对大集中系统数据的清理,进行相应维护和修改,确保网上办税服务厅全面上线后的正常运行。

6. 推广应用。12月18日零点起,全省地税系统全面上线“网上办税服务厅”。

(四)工作宣传

各级要加强对社会的宣传报道工作,省局将统一印制、下发宣传招贴画及宣传册页资料,发布咨询电话、QQ在线号码。基层税务机关可采用多种形式对纳税人开展宣传,及时向纳税人发送“网上办税服务厅”宣传资料,做好动员、沟通、引导和辅导工作,推广初期办税服务厅要设立比较明显的“网上办税服务厅”服务咨询台或区域。

(五)运行维护

各级要严格按照省局制定的《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进行相关管理和操作,切实保障系统平台的正常、高效、安全运行。在运行初期,要加强对“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监控和运维,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反馈,并做好记录。

(六)建立机制

各级要着力建立健全协调、沟通、反馈、应急处理、考核机制,及时解决推广应用过程中需要配合和解决的问题。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可以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反馈上级部门,需要上级统一协调的问题由纳税服务部门逐级反馈。省局将对各市州局推广应用“网上办税服务厅”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各地相应要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促进工作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全面推广应用“网上办税服务厅”既是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又是提高工作效率、落实“两个减负”、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合理安排,认真组织系统内外培训,准确掌握“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各项功能和操作要领,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确保推广工作高效稳妥进行。

(二)加大力度,全面推广。各地要做好对原“网上申报系统”用户的监测工作,对不能及时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用户,要做好辅导和培训。同时,对个体纳税人、分支企业纳税人、应办而未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等新增加的用户范围,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辅导培训,逐步实现推广应用。

(三)积极作为,务求实效。各地要明确专门电话、QQ在线号码、专门接听人员,负责及时研究解决推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最大限度地服务好纳税人,维护湖南地税的良好形象。要让纳税人感受到“网上办税服务厅”带来的方便快捷、安全高效。同时,要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上线,做好信息数据比对、审核和清理,促进征管数据质量的提升。

五、联系人及电话

纳税服务处 黄文军 0731-88188762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丁方桂 0731-88181368

信息中心 朱学军 0731-88188783

其它联系方式:省局内网腾讯通RTX。

省局应用系统运维平台地址:

http://149.16.19.116:8800/i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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