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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4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低资本》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我会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4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低资本》。现予印发,自2013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执行。

附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4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低资本》



中国保监会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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