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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标准办税服务厅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纳税遵从度持续提高,推动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建设由规范化向标准化迈进,根据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1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56号),结合省局纳税服务“五落实三争创”工作要求,省局制定了《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高标准办税服务厅评选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施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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