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省税收征管改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地推进征管改革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和税源状况深刻变化,遵循征管客观规律、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做出的重大决定,是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必由之路。2012年7月,总局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会议,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基本原则、要求、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改革方向和总体框架。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对改革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总局会议精神上,统一到改革的核心理念上,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地推进征管改革。对于基础性和已经具备条件的工作,要坚决推动、全面实施,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工作,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要处理好长远目标、阶段性任务和管理现状的关系,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实现工作的平稳过渡和顺利衔接;要以实干的精神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改革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效果。
二、进一步简化征管流程,调整岗位职责
明晰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前提。纳税人负有依法申报纳税、报送涉税信息等义务,并就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征税,建立科学的税收征管程序,做好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工作,帮助纳税人方便快捷地履行纳税义务,促进税法遵从。今年6月底前,各地要结合申报缴税和税收管理方式的变化,以省以下自行增加的管理环节和自行要求纳税人报送资料为重点,对现行征管流程和报送资料开展全面梳理和进一步简化。
进一步调整岗位职责,将税务登记、纳税鉴定、行政审批、催报催缴等日常管理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员主要承担以涉税信息采集、纳税评估等为主的事项管理,逐步取消管户制度。
三、推进税源分类分级管理
深化税源分类管理。各地要根据税源状况,选择占收入一定比重的重点税源,以纳税评估为重点,开展团队化管理;按行业调整内设税源管理机构职能,规范中小税源的行业化管理;对个体零散税源采取委托代征等方式,将税收定额核定、重大税务事项审批、行政处罚、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以外的管理事项移交至社区街道等实施社会化管理,进一步缩减个体零散税收管理人员,充实团队化、行业化管理力量。今年底,全省个体零散税收管理人员占税收管理员的比例要控制在10%以下。
探索税源分级管理。各地要与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收入计划落实考核相衔接,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突破口,适当提升纳税评估、分析监控等复杂事项的管理层级,充分发挥省局、市(州)局与县(市、区)局的各自优势,形成管理合力。
四、夯实数据基础
强化数据采集。推行税种明细申报和财务报表的电子化报送,加快网报二期开发进度,力争下半年在部分重点税源行业推广,实现纳税人涉税信息的电子化采集。拓展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省局将提请省政府下发指导性意见,各地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配合,分行业、分部门、有步骤地建设涵盖数据标准、指标体系、传递方式及期限等内容的工作制度。
提高数据质量。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各层级以及征管、税种、发票、信息等各部门的数据管理职责,开展定期数据清理和常态化的数据质量评价考核。今年,省局将把数据质量和数据清理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核。
五、开展风险分析监控
继续完善和深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依托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软件平台作用,省市局要定期发布分析报告,逐级抓好问题整改和结果反馈。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建设具有扩展性的风险管理平台,针对重点税源行业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综合比对分析纳税人涉税信息,开展风险识别排序和应对任务推送,探索建立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机构,承担数据管理分析和风险监控职能。
六、深化纳税评估
开展优秀纳税评估模型评选,总结推广行业评估经验。今年要将纳税评估模型在堵塞管理漏洞、增加税收收入方面发挥的实际作用作为评选重要标准,以优秀评估模型带动行业评估水平的实质性提高。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各市(州)要选择一到两个重点税源行业对评估补税额度、主要环节以及评估方法进行总结提炼,并据此发布行业风险提示、修正评估模型、制订评估指南,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在管理服务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强评估效果的考核评价,各市(州)要选取一定比例企业开展评估复核,提高评估质量,逐步提高评估贡献率。今年,全省评估贡献率要达到3%以上。
七、加强大企业管理
省局及市(州)局要选择跨行业跨区域经营、财务核算集中、税收贡献率高的纳税人,以列名方式确定大企业管理范围。要明确各层级地税机关以及内部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掌握税收遵从状况,利用总局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查找涉税风险点,分析成因,提出整改建议。加强大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配合,协同开展涉税信息采集、风险分析等方面工作。有条件的市(州)局可以成立管理机构,承担重点税源企业和大企业管理事项。
八、加快人才培养
以省局实施的“百人工程”、“千人工程”培训计划为契机,加快领军人才以及业务能手等实用性人才的培养。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风险分析监控、纳税评估等征管工作,分行业培养一批兼具理论素养、财务税收信息化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领军人才,培养一批懂分析、会评估的业务能手。要把人才培养与征管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对有一定工作实绩的干部,既要采取专题培训、短期进修等方式提升其知识层次,又要在工作中大胆使用,发挥其工作能力。要根据专业化团队建制和重点岗位设置,逐步建立征管人才库,实行科学分类,列名管理,对领军人才和业务能手进行适当的精神物质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形成改革造就人才、人才支撑改革的良好局面。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