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2013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3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吉建保〔2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与棚户区改造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核实数据,落实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项目计划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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