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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事项即时(限时)办结时限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局、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按照省局“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专项整治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办税效率,省局制定了《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事项即时(限时)办结时限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办税服务厅严格执行各项办税时限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评价、奖惩制度,确保办税时限规定落到实处。在省局规定基础上,按照减负提效的原则,各单位可以进一步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对办税服务时限压缩效果突出的单位,可作为办税服务厅创新项目,在高标准办税服务厅评选工作中给予加分。确有特殊情况,办结时限超出省局规定时间的,上报省局研究确定。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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