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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