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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锁具修理工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锁具修理工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此次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锁具修理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系重新修订,原国家职业标准相应废止。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职业 (工种)名称   备注

  1 X4-07-99-05 锁具修理工 2012年修订

  2 6-04-06-01 磨料制造工

  3 6-04-06-02 磨具制造工

  4 X6-05-02-05 模具工 (☆)

  5 6-15-03-03 木雕工 (※)

  注:“X”表示新职业的编码、 “☆”表示新职业、 “※”表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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