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纳税服务“五落实三争创”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巩固“我与税收服务”大讨论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双提高”活动开展,努力实现“两个建设”的目标,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现就开展纳税服务“五落实三争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五落实三争创”的内容
根据省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省局下发的“一评议、两简化、一规范”三个文件,省局确定2012年纳税服务重点工作为:
“五落实”:即税收管理员评议落实、征管流程和行政审批简化落实、税务检查和纳税评估规范落实、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落实、纳税服务平台建设落实。
“三争创”:即争创纳税人满意单位、争创纳税人满意办税服务厅、争创纳税人满意税收管理员。
二、“五落实三争创”的主要任务
(一)“五落实”的主要任务
1、税收管理员评议落实。主要完成3项工作:
(1)细化实施办法。按照省局文件精神,各级地税机关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方案,细化量化评议标准,明确评议组织形式、方式方法和奖惩措施等。
(2)组织实施评议。各县(市、区)地税局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对税收管理员2011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面要达到100%,至4月15日结束。各市(州)局从4月16日开始评议,评议面必须达到税收管理员总数20%以上,至5月31日结束。
(3)整理上报评议情况。根据评议结果,每个县(市、区)局上报2名纳税人满意管理员和2名纳税人满意率最低管理员,参加市(州)局评议;市(州)局评议工作结束后,于6月10日前将评议结果上报省局。
省局评议工作三季度进行,在每个市(州)局随机抽取1个县(市、区)局进行评议。综合各方面评议情况,对纳税人满意税收管理员予以表彰,对满意率低的税收管理员进行通报。从4月份开始省局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对不按时上报评议结果、评议结果不分优劣等次的单位取消“三争创”资格。
2、征管流程和行政审批简化落实
(1)简化征管流程
3月底前必须落实到位的简化措施包括:合并表证单书、减少表证单书填写份数、“免单”业务、简化签字程序、减少定额核定次数、限时办结、办税服务厅推行综合窗口等7大项的所有业务,对简化为1个签字程序的管理事项全部实行当场办结。
4月初到8月底之前,根据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开发调整的进度,将取消附报资料、“免填单”业务和“同城通办”业务落实到位。
(2)简化行政审批
主要完成逐级清理和细化简化2项工作。
①逐级清理。3月底前,各级地税机关对本地区、本单位现有的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逐项清理,除省局明确予以保留的30项外,各地不得增加许可和审批项目。
②细化简化。4月底前各级地税机关对保留的30项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逐一细化明确“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各县(市、区)局不得随意增加附报资料;对省局规定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简化或下放权限,具体情况一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备案。
各级地税机关要将所有简化内容通过外部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进行公示,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干部要将以“两简化”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做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月底前,各市(州)局要组织本地区“两简化”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简化项目落实不到位、审批与事前备案界限不清、处置程序雷同、简化措施不公示不承诺等情况。省局督导组6月份开始组织抽查,主要检查各项简化规定具体执行和实际操作情况。
3、税务检查和纳税评估规范落实。主要完成3项工作:
(1)3月底前建立专项评估和税务检查准入制度。各级地税机关要根据总局安排和本地实际,统筹确定专项评估、检查计划。原则上列入当年专项评估计划的当年不进行税务检查;列入当年税务检查计划的,当年不进行专项评估。未经审核批准不得对计划外的企业随意进户评估或检查。
(2)4月底前落实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全过程服务措施。整理编写《部分行业纳税风险提示》、《税务服务手册》和《税务稽查服务手册》,分别在评查前、评查后送达纳税人,帮助其降低税收风险,指导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6月底前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A级纳税人两年内免评估、免检查,对税法遵从度高的纳税人要减少评估和检查次数,实行抽查抽验;对税法遵从度一般,但能主动接受管理,认真纠正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实行重点评估,适当检查;对税法遵从度低,故意违反税法的纳税人实行重点检查。
4、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落实。主要完成3项工作:
(1)制定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标准。综合省局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礼仪规范、工作纪律、设施管理等标准,3月10日前省局完成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参考标准的制定。
(2)组织实施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各级地税机关按照省局制定的参考标准,围绕办税服务厅建设5大类24项指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建设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按照标准逐项实施和落实。此项工作由各级地税机关分级负责,于6月底前结束。
(3)访查验收。省局全年对“您好、再见”文明用语使用情况不定期组织暗访、抽查,访查结果向各市(州)局反馈。省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集中时间对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办税服务厅1人次不说“您好、再见”文明用语的,取消该办税服务厅评优资格; 2人次不说文明用语的,取消该县(市、区)局评优资格; 3人次不说文明用语的,取消该市(州)局评优资格。
5、纳税服务平台建设落实
省局年内建设完成全省办税服务厅视听安全系统,与国税部门共同建设12366服务热线、门户网站,进行自助办税服务系统的试点和运行工作。各级地税机关积极探索多种服务方式的建立和运用,包括门户网站、自助办税、短信、飞信、QQ群、微博等服务平台,6月底之前,每个市(州)局至少建立3种或3种以上服务平台并投入实际运用。
(二)“三争创”的主要任务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开展“三争创”工作。省局根据“五落实”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全省群众满意度评议结果,在县(市、区)局中评出10个纳税人满意单位。根据第三方机构明察暗访结果评出12个纳税人满意办税服务厅。根据纳税人评议结果评出100名纳税人满意税收管理员。根据“五落实三争创”工作开展情况评定市(州)局优秀组织奖。
三、有关要求
经过2011年“我与税收服务”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全系统在“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完善措施、创新机制”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五落实三争创”工作的开展就是要巩固大讨论活动成果,把各项服务措施和办法落到实处。省局成立工作督导组,由副局长沈德生任组长,杨志宇、宣兆海、张景隆、李茹宝、刘军、苏秀东为主要成员,纳税服务处为牵头单位。负责对各项落实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督导检查、考核验收。为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年内省局将选择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召开现场会,交流经验,树立典型,宣传推广。“五落实三争创”工作纳入省局目标管理考核,年末统一表彰。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纳税服务“五落实三争创”工作计划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