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地税系统2012年“双提高杯”税收业务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地税系统2012年“双提高杯”税收业务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吉林省地税系统2012年“双提高杯”税收业务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根据年初全省地税工作会议部署,省局定于今年下半年举办吉林省地税系统“双提高杯”税收业务知识竞赛。为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局党组关于推进“双提高”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基层税务人员为主要参赛对象,以财务会计和税收实务为重点内容,采取岗位业务全员考试、岗位业务抽查考试、财务会计与税收实务组队笔试相结合的形式,在全系统组织进行税收业务知识竞赛,进一步营造学习氛围,提高业务素质,展示地税风采,推动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建设。
二、参赛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局及省局稽查局、直属局全体税务干部。1960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自愿参加。
三、竞赛内容
岗位业务全员考试及抽查考试内容:省局编写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和领导干部三类人员分类题库。
财务会计与税收实务组队笔试内容:财务会计知识(会计基础知识、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实务)、会计与税收差异、税收检查(包括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涉及的会计实务。
四、竞赛方式
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局分级组织,采取全员考试、抽查考试、推荐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县(市、区)局组赛方式。对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类人员进行考试,依次排列科所、个人竞赛成绩。
(二)市(州)局组赛方式。对本级机关和县(市、区)局领导干部进行全员考试;对县(市、区)局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类人员进行抽考,抽考面在10%至15%;组织由县(市、区)局为单位推荐人员参加笔试。综合以上排列县(市、区)局竞赛成绩。
(三)省局组赛方式。对县(市、区)局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类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考;组织以市(州)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局为单位的推荐笔试,各市(州)局各推荐10人参加,长白山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局各推荐3人参加。综合以上排列各单位单项、综合竞赛成绩。
五、奖项设置
各市(州)、县(市、区)局组赛奖项自行确定。省局组赛奖项设为:
(一)团体奖项。岗位业务抽考优胜单位奖,奖励成绩列前3名单位;财务会计与税收实务组队笔试优胜单位奖,奖励成绩列前3名单位;综合竞赛优胜单位奖,按岗位业务抽考成绩、推荐笔试成绩各占50%,综合评定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3个。同时,设置竞赛组织奖3个。对获奖单位,除在全系统通报表扬、颁发奖牌外,还将给予物质奖励,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个人奖项。对取得岗位业务抽考(三类人员)个人成绩前20名、推荐笔试个人成绩前30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六、实施步骤
竞赛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竞赛准备阶段(2012年7月末前)
省局下发竞赛实施方案和竞赛学习资料,组织参赛人员培训。各市(州)局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
(二)县(市、区)局竞赛阶段(2012年9月末前)
组织进行岗位业务全员考试。
(三)市(州)局竞赛阶段(2012年10月末前)
组织对本级机关和县(市、区)局领导干部进行全员考试;对基层人员进行岗位业务抽查考试;组织各基层单位进行推荐笔试,从中选拔参加省局笔试人员。
(四)省局竞赛阶段(2012年11月末前)
组织对县(市、区)局领导干部、基层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类人员进行抽查考试;组织市(州)局推荐人员进行笔试。
七、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克成
副组长:傅圣方
成员:张青立、宣兆海、孙红、智建民、潘中人、王德贵、刘军、杨志宇、费贵林、贡献、于世财、于立先、韩华荣、韩雷、董志。
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处,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以及对基层竞赛活动的检查督导。
各市(州)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