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公示《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增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审查,拟将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等6家企业的18类设备补充纳入《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地址为:http://aqs.miit.gov.cn。

联系人:肖月华,联系电话:68205380,邮箱:xiaoyuehua@miit.gov.cn。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增补1)(2010年3月25日).doc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