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省公司衡南县分公司税收管辖权的批复
关于明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省公司衡南县分公司税收管辖权的批复
衡南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明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省公司衡南县分公司税收管辖权的报告》已收悉,经市局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省公司衡南县分公司从2011年5月1日起实现的地方税收由衡南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并尽快与原征收单位做好资料衔接工作。
原有规定与本批复不符的,以此次批复为准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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