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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2010年度课题申报单位参加答辩评审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2010年度课题已经完成申报,现通知你单位参加申报课题的答辩评审,请按照答辩要求准备有关资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

答辩单位

答辩课题 编号: 名称:

答辩时间 2010年3月 日上午(下午)(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8:15)

答辩地点 总参通信部京通招待所,010-66800115(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地铁南300米路东)

二、答辩要求

2010年度课题答辩要求(见附件),可查询工业和信息化部(www.miit.gov.cn)网站。

三、联系人

请答辩单位于2010年2月26日下午16点前将回执传真至010-68208207或68271654确认。

郭雅琳010-68221839(芯片方向)

赵鹏飞010-68208234(软件方向)

附件1 课题答辩要求
附件2 课题答辩授权委托书

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2010年度课题答辩要求
(2010年2月,不满足答辩要求视同放弃)

1、由课题申报书所列的课题组长或授权委托人负责答辩。答辩前,请答辩人将课题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为牵头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答辩组成员名单(盖章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2)提交实施管理办公室留存。

2、答辩组成员必须是课题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为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单位)的员工。每个课题参加答辩人员不超过8人(含财务人员),答辩期间不得更换其他人员。

3、每个课题的评审时间为50分钟,其中答辩人陈述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余时间为评审专家提问。

4、答辩现场提供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答辩文件(光盘)在答辩结束后提交实施管理办公室留存。

5、用中文答辩。答辩时可携带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的实物、样品。

6、答辩期间不得对外通信联络,禁止录音、录像。

附件2

课题答辩授权委托书

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 (单位名称) 的法人,特授权: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先生/女士

权限范围: 在答辩期间(2010年 月内)为课题答辩负责人,负责我单位申报课题 (申报课题名称)的答辩。

承 诺: 答辩期间,受托人姓名 先生/女士 主持的课题答辩组所提交的文件信息真实准确,所做出的陈述诚信可靠。如有失实,我及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合课题为牵头申报单位)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课题答辩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备注

1

答辩人

2

答辩成员

3

答辩成员

4

答辩成员

5

答辩成员

6

答辩成员

7

答辩成员

8

答辩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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