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局: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对保障和监督地税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吉府法[2011]152号)的要求,请各地在行政强制法实施的过程中,大力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方面,要组织全省地税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不仅要深刻领会它的精神实质,也要准确把握它的具体规定;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行政强制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使之成为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监督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法律武器。请各地于2012年1月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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