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8年度所得税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涉外分局、稽查局:
2008年,全系统牢固树立所得税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理念,认真落实总局提出的企业所得税“24字”工作方针和个人所得税“412”工作思路,有效提高了所得税管理工作水平。经综合考核,市局评定雨花区局、芙蓉区局、浏阳市局等3个单位为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先进单位,望城县局、天心区局、高新区局等3个单位为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先进单位,涉外分局、宁乡县局、望城县局等3个单位为2008年度所得税资料报送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全系统要向先进学习,认真总结经验,切实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所得税管理工作水平,积极推进长沙地税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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