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所得税税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涉外分局:
现将《长沙市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所得税税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所得税税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2009年度所得税税政管理工作,提高税政管理质量,根据省、市局的工作要求和年度目标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度所得税税政管理工作考核以全面贯彻省局“一保两强一建设”工作思路为根本指导,以认真落实市局税收工作会议精神为总体要求,以着力提高所得税税政管理水平为工作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所得税税政管理工作,推动长沙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对象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和市局涉外分局。
三、考核内容
2009年度所得税税政管理工作分个人所得税管理、企业所得税管理、其他工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个人所得税管理(40分)
1.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15分)
考核重点:一是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有特色和亮点的宣传发动、培训辅导活动;二是是否按期完成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指标;三是是否制定后续管理办法,进行资料归档、申报评估、保密管理;四是是否进行专项检查,并曝光两起典型案例。
2.完税凭证邮寄工作(5分)
考核重点:是否按时完成完税凭证信息采集工作指标;采集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准确率不得低于98%。
3.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15分)
考核重点:一是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企业户数是否达标;二是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进行明细申报的申报率从2009年12月份起是否达到100%。
4.建安项目个人所得税审批工作(5分)
考核重点:一是是否对上报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资料是否完整齐全;二是是否按审批权限严格把关;三是是否按要求加强后续管理。
(二)企业所得税管理(35分)
1.汇算清缴工作(15分)
考核重点:一是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和工作步骤;二是培训宣传辅导面是否达到100%;三是检查和评估面是否达到15%,是否按要求上报检查材料;四是是否按时保质上报汇缴成果,包括总结、分析、报表等。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10分)
考核重点:一是对需审批的减免税优惠是否进行严格把关,并按时上报资料;二是对备案管理的税收优惠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备案,是否收集了备案资料、建立了备案台账、进行了资料归档,并将备案情况报送市局备查。
3.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10分)
考核重点:一是是否按时上报征收方式鉴定资料,资料是否完整、齐全;二是是否有擅自改变征收方式、征收率的行为。
(三)其他工作(25分)
考核重点:一是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是否及时完成。二是是否按要求报送两个所得税分析以及工作总结、工作信息、调研文章、经验材料等。
四、考核方式及计分办法
年终由市局税政三处成立考核工作组,对2009年度所得税税政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以100分为基础分,实行累积扣分制。税政三处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及专项检查情况对照各项考核内容所占分值折合计分。
五、考核评比
综合考核得分前三名的为所得税税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将在年度税政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