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波市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依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市区统筹范围内的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以38151元为依据。各县(市)涉及的相关事项,按市、县(市)原规定办理。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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