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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告

按照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程序,国家统计局根据2009年有关统计年报和部门会计、财政决算资料,在初步核实数的基础上,对2009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结果如下:

2009年GDP现价总量为340903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了39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1个百分点(详见附件)。

附件: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

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


行业  现价总量(亿元)  不变价增长速度(%)  构成(%) 
GDP  340903  9.2  100.0 
第一产业  35226  4.2  10.3 
第二产业  157639  9.9  46.3 
第三产业  148038  9.6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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