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已经2008年5月29日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胡春华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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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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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已经2008年5月29日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胡春华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