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补偿款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补偿款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8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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