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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涉外分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
1-9月,我市累计入库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937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274.46万元,减幅为36.02%,9月份入库2163.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54.64万元,增长600.32%。现将1-9月各局入库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8年1-9月份我市征收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情况统计

单位名称

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

比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幅度

长沙市芙蓉区地方税务局

32054680.9

26915108.9

523.68%

长沙市天心区地方税务局

4876277.78

-6191569.1

-55.94%

长沙市岳麓区地方税务局

5925954.00

-771599.54

-11.52%

长沙市开福区地方税务局

10128715.96

6534430.46

181.80%

长沙市雨花区地方税务局

26623977.96

-60242187.56

-69.35%

长沙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745724.47

-440619.07

-37.14%

长沙县地方税务局

3742973.94

-17416806.66

-82.31%

望城县地方税务局

1603805.29

-1270255.54

-44.19%

浏阳市地方税务局

798114.24

-579186.87

-42.05%

宁乡县地方税务局

7200014.44

716340.26

11.05%

合 计

93700238.98

-52746344.72

-36.02%

二、2008年9月份我市征收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情况统计

单位名称

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

比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幅度

长沙市芙蓉区地方税务局

207922.91

3608.17

1.77%

长沙市天心区地方税务局

9974.55

-790025.45

-98.75%

长沙市岳麓区地方税务局

1307510.99

1283530.96

5352.49%

长沙市开福区地方税务局

5470133.51

5470133.51


长沙市雨花区地方税务局

12599553.48

11789696.37

1455.77%

长沙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164950.3

164950.3


长沙县地方税务局

987948.37

987948.37


望城县地方税务局

200000

200000


浏阳市地方税务局

154368.64

53872.64

53.61%

宁乡县地方税务局

533545.5

-617248.02

-53.64%

合 计

21635908.25

18546467.85

600.32%


三、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均衡入库,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各局要顶住各方的压力和干预,严格执行《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湘地税发〔2007〕91号)。对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一律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定率征收方式征收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对采用核定征收所得税方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享受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对查帐征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299号)要求预征企业所得税,确保企业所得税能及时、足额入库。
(二)进一步加强新政策的学习、宣传辅导,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对房地产企业,要采用专题辅导培训的方式,及时将湘地税发〔2007〕91号和长地税发〔2008〕8号件政策宣传到位、辅导到位,帮助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政策,以便其配合搞好此项工作。同时,要认真组织业务培训,确保干部能够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内部监督和日常征管
要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收入级次管理,确保各税种及时均衡入库。不能出于地方和小团体利益忽视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更不得人为地混淆收入级次,转引税收。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四)大力开展反避税检查
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管理,符合总局7月南京会议精神(企业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和“分类管理”发展导向,是“防范避税”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中,要认真搞好延伸检查、跟踪检查。要检查其关联企业,包括建筑工程公司、设计单位、代理拆迁单位等等,及时采取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和入库税款,严防企业偷逃税和防范企业避税。
(五)严格执法
要加强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对重点税源必须重点监管,对房地产企业每年必须进行税收检查结算。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稽内查外职能,建立“依查促征、依查促查”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内部征管不力、工作失职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外要依法严厉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增加企业偷、逃、避税成本,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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