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2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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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2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