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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