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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扣缴单位及纳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做好收入的预测分析,省局决定,对全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一、调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单位情况

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扣缴单位有多少?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有多少?扣缴单位是指已进行扣缴申报且已代扣代缴税款的单位。

二、调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情况

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有多少纳税人?

2、适用5%税率的有多少纳税人?占全部纳税人数的比重?税额是多少?

3、适用10%税率的有多少纳税人?占全部纳税人数的比重?税额是多少?

4、适用15%税率的有多少纳税人?占全部纳税人数的比重?税额是多少?

5、适用20%及以上税率的有多少纳税人?占全部纳税人数的比重?税额是多少?

三、以上调查均以2004年12月份数据为准。

四、请各地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要对扣缴单位逐户进行填报,切忌走过场。

并于4月末前由各市、州局汇总后将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局个人所得税处。

附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扣缴单位及纳税人情况调查表

二00五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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