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财产保险条款扩展开办区域问题的通知

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近来,部分保险公司在筹建新分支机构时,涉及到原备案条款扩展开办区域的问题。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报备需扩展开办区域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时,应向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案申请函;

(二)《财产保险条款扩展开办区域备案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三)险条款和费率备案文本一份;

二、申报单位收到受理过的备案表,并向条款扩展开办区域的保监办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在扩展区域使用该条款和费率。

特此通知

二OO二年九月二十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