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普陀区、南汇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奉贤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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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