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给合本地实际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和检查,并将检查验收总结于8月15日前上报省局法规处。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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