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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豁免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对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05、2006年度欠缴的企业所得税予以豁免,稽查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不再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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