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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关于实施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富余员工安置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富余员工安置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2001〕183号)已被国家和我市发布的相关文件代替,现决定予以废止。

200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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