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全面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精神,切实做好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特别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申报工作。各级地税机关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和省地税局自行纳税申报方案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自行纳税申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行申报情况
截止2月12日,我省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为281人,申报年所得总额为13142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255万元,已纳税额为3103万元,应补税额为152万元。其中,长春96人、吉林23人、延边3人、四平12人、通化49人、辽源7人、白城5人、白山46人、直属局40人。从全省目前申报的数据分析,人均年收入为47万元,人均月收入为4万元左右,税收负担率为24.77%,税率基本为25%的档次,属正常范畴内。
二、采取措施
为把自行申报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地税机关针对本地实际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其中,长春市局深入吉林大学、一汽等高收入行业进行宣传,全市发放了25万份致《自行申报纳税人的一封信》;吉林市局制定了自行申报方案,举办了学习班,对收入信息、报表填写进行了讲解辅导;通化市局在交通文艺台、电视台心桥栏目等媒体宣传自行申报事宜;白山市局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宣传自行申报工作,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注重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意识的培养;省直属局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与纳税人近距离讲解宣传,在网站上公布填表指南,以游标的形式进行友情提醒;延边州局制定了需要自行申报人员摸底调查表,在州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请副州长讲话,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行申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但申报人数还不很理想,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都在忙于各种报表和年终决算等工作;二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意识不高,普遍存在观望的态度;三是部分纳税人担心保密问题,怕暴露个人财富隐私,引来麻烦;四是部分纳税人存在模糊认识,认为税都交了,为什么还要自行申报,是不是进行重复申报;五是有的纳税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申报谁也不知道,税务机关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还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适时推出手机短信提醒申报业务,加大在主要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二是要继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收入信息;三是要把自行申报同个税评估约谈有机结合起来,已掌握的部分高收入个人达到申报标准的,要通过加强约谈促使其自行申报;四是加强与扣缴义务人及有关部门协作,提供有关支付个人收入的信息,以便地税机关准确掌握数据;五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对纳税人的保密工作,减除纳税人的后顾之忧;六是做好自行申报的后续管理工作,加强对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强化个人所得税管理。
附件: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略)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