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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机构2005年提缴管理费税前扣除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接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关于新疆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的请示》(新地税直征发[2006]3号)收悉。鉴于该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新地税[1999]06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新疆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度向所属企业定额提取154.1万元的管理费(具体分摊数额详见附表)。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同意在2005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部分,应作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公共费用年终如有结合,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请监督执行。

2005年提缴管理费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提缴金额

纳税地点

1

新疆制药厂

48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

2

乌鲁木齐医药大厦

2

乌市天山区地税局

3

新疆医药物资公司

2

乌市天山区地税局

4

乌鲁木齐医药总公司

5

乌市沙区地税局

5

伊梨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10

伊宁市地税局

6

塔城医药公司

8

塔城市地税局

7

阿勒泰医药公司

10

阿勒泰市地税局

8

博尔塔拉州药材公司

7

博乐市地税局

9

玛纳斯县医药公司

2.3

玛纳斯县地税局

10

吐鲁番医药公司

3

吐鲁番市地税局

11

哈密医药公司

6

哈密市地税局

12

和田医药公司

16

和田市地税局

13

奎屯医药公司

5

奎屯市地税局

14

五家渠市医药公司

1.7

五家渠市地税局

15

叶城县医药公司

2

叶城县地税局

16

莎车县医药公司

3

莎车县地税局

17

巴楚县医药公司

2

巴楚县地税局

18

麦盖提县医药公司

2

麦盖提县地税局

19

库尔勒医药有限公司

14

库尔勒市地税局

20

巴州亿康零售连锁药店

0.5

库尔勒市地税局

21

焉耆县药材公司

1

焉耆县地税局

22

和静县药材公司

0.2

和静县地税局

23

和硕县药材公司

0.2

和硕县地税局

24

且末县药材公司

0.2

且末县地税局

25

库车县医药公司

1

库车县地税局

26

拜城县医药公司

1

拜城县地税局

27

阿凡提县医药公司

1

阿凡提县地税局

合计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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