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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三个文件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和《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4号),对近期和明年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为落实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区局结合全区地税工作实际,制订了《关于我区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实施方案》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区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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